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山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开展2019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创新示范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范围
围绕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解析、平台、安全、融合应用(5G + 工业互联网,AI + 工业互联网等)五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创新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应已建设完成,处于国内领先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处于在建但已有一定成效的,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可复制、可推广,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
(三)项目须符合《2019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由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市属企业可直接报送至市工信局。2019年试点示范内容包括网络、标识解析、平台、安全、融合应用5个方向。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对推荐企业申报要求、资质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负责。申报企业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在数字经济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地区,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开展多种模式应用示范的项目。优先推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支持的项目。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应用创新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公示,并列入2020年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四)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19年12月16日前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申报书一式七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济南市工信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立娟 张雷 0531-66605705
邮 箱:jnszjjc@163.com
地 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B328室,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字经济处,邮编:250099。
关于征集2019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 2019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要素条件.docx
附件2 2019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2019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