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市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根据《济南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济应急发[2019]3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后),现征集我市应急管理专家。请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候选专家的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遴选的专业范围、标准参照《济南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济应急发[2019]31号)执行,候选专家按照要求填写《济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

二、专家遴选遵循自愿申报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候选专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将《申请表》按照行业类别,报至市应急局各相关处室(监察支队),并依照《办法》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相关处室(监察支队)将《申请表》及《专家推荐汇总表》一并报至市应急局专家评聘小组(设在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处)。

如无工作单位的申报人,无需用人单位推荐,可直接将《申请表》报至市应急局相关处室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由相关处室报至市应急局专家评聘小组(设在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处)。

三、各区县应急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各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申报工作,确保人尽其用、优中选优。市局各处室(监察支队)要做好市管企业人员的组织推荐、申请人员的初审和专家推荐汇总工作。  

四、市应急局专家评聘小组将根据各行业、领域专家申报、推荐的数量、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结合专家实际需求,统一研究确定专家组人员,并予以公布。

五、请市局各处室(监察支队)报一名专家评聘联系人,负责联络具体工作,初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于12月29日。

市应急局专家评聘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承家

邮箱:sajjbgs@jn.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66608391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E1404 ,邮编250001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3日

链接:关于印发《济南市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通知